
陈祥玲(1990—),女,先后获得湘潭大学法学学士、工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曾任湖南省某法院法官助理,深度参与多起典型民商事案例的研讨分析,主笔撰写多篇实务案例分析报告,部分成果发表于中国法院网、湖南法院内参等平台。因案例调研贡献突出,被授予“个人三等功”荣誉称号,并获评年度调研工作“优秀作者”。在《图书情报工作》《现代情报》《科技管理研究》等CSSCI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总体国家安全观下产业知识产权风险治理现代化研究》、《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建议稿)》《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建议稿)》等立法项目;主持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新一代自主安全计算系统产业知识产权对外转让风险防控法律规则研究》、市级社科基金项目《优化营商环境视域下民营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研究》等课题。